2017年红河州成人高考报名公告 |
时间:2017-08-29 17:58 来源:zkpd 作者:admin 点击: 次 |
一、报名考试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9月1日至9月8日。 报名确认时间:2017年9月9日至9月15日。 考试时间:2017年10月28日至29日。 二、报名确认地点 我州个旧市、开远市、蒙自市 “专升本”层次考生网上报名后到州招考办指定的确认点进行确认(红河州招办确认地点:红河学院西院(蒙自天马路与明珠路交汇处)),其余市县考生不论是高起专(本)还是专升本,都到当地县市招办进行确认。 三、报名确认手续 报考高中起点升本科、专科的考生,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考专科起点升本科的考生持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国民系列教育的专科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到相应招办办理确认手续,“三沟通”班毕业的专科毕业生,不能报考专科起点升本科;报名时一律使用二代身份证,无二代身份证一律不予报名。报名费用统考生每人100元。 四、报名办法
考生报名实行网上报名。凡是个旧、开远、蒙自三个县市报考专升本层次的考生,“所属州市”务必选择“红河州”、“所属县区”务必选择“红河州直属”、“确认点”务必选择“红河州招办”,其余市县按考生就近原则选择确认招办;第二步,录入报考信息。注册成功后,用所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进入“报名管理系统”页面进行填报。 五、注意事项 1、考生要如实录入,签字前要认真核对。确认前,考生可自由修改报名信息,确认后如发现错误,报确认点修改。 2、考生已签字认可的《报名信息确认表》,事后发现有错误信息的,后果自负,照顾手续一律不予补办。根据教育部的规定,《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上附有《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考生必须认真阅读报考的有关规定,以及考试违纪作弊处理的有关规定《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一旦报考中有弄虚作假的行为,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行为将被如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考试电子档案;有卖卖考题,买卖作弊设备,代替他(她)人或让他(她)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涉嫌违法行为,由考点或教育考试机构移送当地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及有关规定处理。考生认真了解有关规定后,需在《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上签字。六、考试地点查询方法 具体的考试地点安排请考生在考试前一个星期登陆云南省招考频道查看我州的考点安排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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